生态环境部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引导社会资
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

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北京报道近日,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。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出席发布会指出,年一季度,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。希望通过共同努力,到年,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,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,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,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,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为确保到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。

  苏克敬表示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,任务依然艰巨。遵循经济规律,让主体、项目、资金等要素活起来,市场化、可持续运作。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,做好“牵线搭桥”,引导社会资本投入,解决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

  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确保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实际成效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地、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,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刘友宾强调,督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责任,决不能“雷声大雨点小”,更不能“干打雷不下雨”。

  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完成率达73%

  苏克敬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年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(试行)》,指导地方对近1.5万家企业开展了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。苏克敬介绍,排查重点是围绕“是否不漏,是否不扩散,能否早发现”三个层次开展。排查结果表明,近7成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土壤污染隐患。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点,各地指导企业是边查边改,整改完成率目前已经达到73%。

  苏克敬指出,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的安全,需要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,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就是在产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。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义务,这是防范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。

  苏克敬说,本次排查是全国开展的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,总体来看排查水平还不平衡,不少地区的企业排查水平不高,个别甚至走过场。主要原因是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治意识不强,还没有意识到通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,及时发现土壤污染或者是污染隐患,及早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加重,可以大大降低后期治理修复的成本,这对企业是有利的。

  “我们希望提高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法治意识,推动企业从‘要我环保’到‘我要环保’转变。”苏克敬透露,“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总结首轮排查的经验,分行业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指南,依法依规指导帮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‘回头看’,精准有效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。”

 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

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,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,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。

  苏克敬介绍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,任务依然艰巨。截至年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8%左右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、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客观存在,长效机制有待健全。对此,生态环境部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,充分发挥政府、市场、村民三方面的作用,加快补齐突出短板。到年,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%。

  首先,要发挥地方主导作用。强化统筹衔接,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,与改厕、城镇发展、乡村建设、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机衔接。分区分类施策,根据区域差异和村庄类型,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和模式,不搞“整齐划一”和“盲目攀比”。对居住集中的区域,选择效果相对较好的设施技术,进行重点治理;对人口分散的地区,注重“性价比”,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利用。同时,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,加大投入力度。强化建管并重,规范设施建设运维,评估治理成效,确保设施发挥作用。

  其次,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。遵循经济规律,让主体、项目、资金等要素活起来,市场化、可持续运作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。鼓励项目“肥瘦搭配”,通过城乡一体化、供排水一体化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,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。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,做好“牵线搭桥”,引导社会资本投入,解决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

  同时,要发挥村民参与作用。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提升主人翁意识。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,组织村民通过筹资筹劳等方式参与污水治理规划、建设、运营和管理,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完善村规民约,加强宣传教育,引导村民自我约束,减少污水乱排。实行项目公示制度,问需求、听意见,让村民监督推动污水治理取得实效。

  苏克敬表示,“十四五”期间,将联合有关部门,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,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,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,助力乡村振兴。到年,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。

  督察整改决不能“雷声大雨点小”

  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透露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,明确了督察整改责任主体,规范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,规定了对督察整改不力的问责措施,形成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,确保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实际成效。

  刘友宾介绍,截至年底,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“回头看”共项整改任务,已完成项,按序时推进75项;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三批共项整改任务,已完成项,按序时推进项。目前第二轮第四、五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。

  刘友宾强调,督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责任,决不能“雷声大雨点小”,更不能“干打雷不下雨”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地、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,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“后半篇文章”,不折不扣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,推动督察整改工作求真务实,取信于民。

  (作者:李德尚玉编辑:李博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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